冒牌貨禁之不盡 品牌有否勝算?
各大品牌不斷加強防偽措施,政府亦提高罰則,但有時反而會令更多冒牌物品流入市場
創意、工藝以及持續創新一向被視為推動現代產業進步的核心動力;然而,龐大的商機同時亦引來不法之徒的窺覬,企圖分一杯羮。冒牌貨的問題猶如瘟疫,纏繞著幾乎所有行業 — 從奢侈品、化妝品、藥物、電子產品,以至食物與飲品,並早已滲透國際貿易,蔓延全球各地。
據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統計,2021年冒牌貨品的價值約為4,670億美元,佔全球進口總額2.3%。這些冒牌貨的外觀、質感以及包裝的像真度不斷提高,令消費者更難分辨真偽。
為保護自身品牌,不少企業不惜投放巨額資金,採用晶片、機器學習影像辨識、鐳射蝕刻微型圖案等技術;各國政府亦加強監管及執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儘管如此,打擊冒牌貨的難度卻愈來愈大。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商學院決策、營運與科技學系教授朱凱捷分析道: 「先進科技固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可能性,但也成為不法之徒的工具,製造以假亂真的冒牌貨品,欺騙消費者,甚至通過逆向工程技術仿冒防偽特徵,破壞品牌誠信。」
面對這個局面,品牌如何使其防偽技術發揮最大效用?執法機構又該如何調整策略?朱教授的最新研究《打擊冒牌貨品:防偽技術與執法》就上述問題提供答案,並分析防偽措施為何難以阻止冒牌貨泛濫。
了解遊戲規則
朱教授與蒙納士大學高級講師姚世清,及西安交通大學教授楊瑞娜合作,開發了一個博弈論模型,模擬品牌、偽冒製造商、監管機構,以及消費者的現實互動。博弈論常用於分析經濟學、商業和政策制定的策略選擇,因此,博弈論對應對冒牌貨問題極具實用價值。
在此模型中,不法之徒一直伺機而動;品牌則竭力防止產品被仿冒;顧客無法辨別貨品真偽;而執法機構則採取措施打擊冒牌物品。研究人員隨後再根據現有關於反冒牌措施的文獻,模擬不同情景。
各大品牌通常會運用科技加強防偽措拖,但不法之徒往往能在不久之後複製那些技術,尤其在黑市活躍之地區,罪犯除了銷售假貨,還會販賣偽造的防偽標籤。縱然執法機構會採取行動打擊冒牌貨,惟常因資源不足而難以持續有效地監控日益擴大的冒牌貨市場。

缺乏防偽技術的品牌,其產品會輕易遭仿冒;若品牌僅小幅度地提升防偽技術,不法之徒反而會投入更多資源設法破解,在利潤高於風險的情況下,甚至可能增加產量以覆蓋額外成本。有見及此,品牌唯有通過大幅改善防偽技術,使仿冒製造商無法跟上,方能佔據上風。
執法機構可採取糾正及預防措施。糾正措施包括在冒牌物品售出後,判處罰款及向品牌作出賠償。預防性執法則包括巡查工廠、倉庫,以及提前作出干預,阻止冒牌貨流入市場。研究人員利用以下圖表,闡釋這個博弈論模型的基本假設及情景。
為何防偽措施會逐漸失效?
提高罰則,例如作出檢控和財政制裁,會產生兩種效果。首先是會增加生產與銷售冒牌物品之風險,降低製造冒牌貨的吸引力。其次,這意味市場受到更嚴格的監管,促使消費者購買正貨。
然而,當需求增加,仿冒製造商會更積極地打入市場,即使面臨高額罰款亦不惜以身試法,冒牌物品便會大行其道。雖然在理論上,嚴厲的懲罰具有阻嚇作用,惟事實上,資源不足令執法如同杯水車薪。品牌不能單靠懲罰措施,而須投入更多資源,以提升技術來對付冒牌貨。
在某些市場,嚴厲的罰則甚至可能令企業打擊冒牌貨的態度變得消極:當品牌收到被定罪的仿冒製造商的賠償後,它們會更傾向於依賴執法機構追討損失,減少自身的反冒牌措施,最終反而削弱了對品牌的防偽保護。

那麼,如何防止冒牌貨泛濫?
世上沒有萬能的解決方案,朱教授指出,打擊冒牌貨的行動本質複雜,需要度身訂造策略,因此企業與執法機構保持緊密合作尤為重要。
「合作的價值很大程度取決於企業防偽技術與執法機構反冒牌措施的結合,」他表示。「由於企業和政府在打擊冒牌貨方面擁有共同目標,兩者的行動或會互相取代。但我們發現兩者實為互補關係,即加強一方措施可促使另一方變得更有效。」
朱教授舉例指,生產家庭電器、玩具及消費品等中等價格商品的企業,能受惠於反應式合作,當中執法機構會集中執行糾正措施。這類產品不太可能用到先進防偽技術,因此這種方法效率更高、更具成本效益。
而生產智能電話、電腦等高價值產品的企業,則更能受惠於預防性措施,包括採用鑑定技術、建立供應鏈追蹤及預警系統,並與監管機構緊密合作,阻止冒牌貨流入市場,不要等冒牌貨售出後再作應對。這種做法能加強市場信心、提高消費者的信任度。
各品牌應持續投資於防偽技術,協助消費者辨別正貨。這種投資須經審慎評估且定期更新,因為不法之徒總能在數月內掌握相關技術。
隨著偽造技術日益精進,不少企業已採用區塊鏈驗證系統來辨別產品真偽。例如,The Aura Blockchain Consortium為奢侈品發出數碼證書,令不法之徒更難竄改擁有權記錄或偽造產品歷史。
「人工智能(AI)科技近年被更廣泛地應用於保護知識產權,進一步提升預防性執法的潛力,」朱教授說,「運用AI 的知識產權分析技術能發現侵權行為背後的關聯性、趨勢和模式,令早期偵測及針對性干預措施變得更具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