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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商智慧

區塊鏈能否解決供應鏈爭端?

供應鏈環環相扣,意味著一個環節的問題能產生骨牌效應,導致隨後一連串的廠商蒙受損失。運用智能合約能公平且迅速地分攤責任

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近年一再成為焦點話題,惟其背後的基礎技術 — 區塊鏈 — 卻鮮有人談論。事實上,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已超越了加密貨幣範疇,甚至有潛力顛覆金融業以外的各業。

區塊鏈是一種去中心化加密數碼賬本或記錄,任何人都可在互聯網上查閱及達成共識。其獨特性質被應用於開發新的「智能合約」機制 — 一種以區塊鏈代碼形式存在、自動執行的協議,無需中介便能自動落實指令。此類合約一經確立,便會擁有一個獨一無二且不可變更的地址,防止未經授權竄改。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商學院決策、營運與科技學系副教授高超禹在一項新發表的研究中,探討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解決供應鏈中的爭端。

「供應鏈涉及多層供應商,亦牽涉大量雙邊合約,一旦出現中斷,釐清由哪一方承擔損失往往相當複雜,」高教授指出,「智能合約能自動管理、追蹤並公平分配虧損責任,尤其適合處理某一方行為引致其後多方蒙受意外損失之情況。」

例如,當零件供應商未能如期向電子產品組裝商出貨時,組裝商將因延誤交貨而被分銷商索償。由此便產生一個問題:當一方的行為影響到另一方與第三方的協議時,應如何釐清肇事一方與其他相關方之間的賠償責任?

在題為《分攤沿供應鏈觸發的連串損失:透過智能合約自動調解衝突》的研究中,高教授及其研究夥伴提出以「固定比例規則」(Fixed-fraction rules),公平分配供應鏈中各方的責任。每項責任由肇事一方以及造成後續損害的其他當事方分擔。

高教授將之比喻為一個帶有撥號盤的自我歷險遊戲。撥號盤上的一端是0,表示肇事一方承擔所有虧損;另一端顯示1,表示各方只需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最簡便的折中方案則是讓肇事一方及隨後受影響的一方公平分賠償,避免任何一方獨力承擔,以維持供應鏈穩定。

區塊鏈如何發揮作用?

高教授聯同與哥本哈根大學助理教授Jens Gudmundsson、教授Jens Leth Hougaard ,逐步建立上述固定比例規則。他們首先確立用作平衡公平性及鼓勵機制的核心分配原則,讓各方分擔總虧蝕額的固定部分。

由於每一個供應商僅知悉其所參與的協議內容,因此只需對自身所涉及範圍內的損失負責;至於其餘一切虧損,則由肇事供應商承擔,因為其本可採取行動避免問題發生。

供應鏈涉及多層供應商,亦牽涉大量雙邊合約。

至於涉及多方供應商所產生的虧損,責任由肇事一方及所涉各方平均攤分。這套規則一方面鼓勵廠商盡力保持供應鏈暢順運作、避免成為觸發損失的源頭,同時反映他們難以控制其後廠商接續產生損失的現實。

「固定比例規則的運作原理與供應鏈中常見的風險/責任分攤協議類似,簽訂這種協議的各方同意就延誤、瑕疵或產品召回等問題所產生之成本、風險或責任按事先協定之固定比例分攤,」高教授表示,「這些條款已獲證明有助於提高產品質素。」

為確保公平性,研究人員進一步提出四項原則。第一,若損失由兩個獨立事件所引致,系統可直接把各方在兩件事的責任相加,得出總虧損額。第二,當系統把兩項獨立的損失合併處理時,責任分攤的方式應保持公平及一致。第三,若涉事的廠商數量出現變動,責任分攤之比例亦須相應調整。第四,不涉及造成損失的廠商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研究人員利用以下的供應鏈損失樹狀圖固定比例規則之概念。圖中的任何一方皆可觸發一連串損失。當B未能履行與E的合約時,會產生總值19美元的虧損,此金額是B 對E直接帶來的損失以及對F和G間接造成的損失總和。根據採用基準中位數攤分責任的固定比例規則,B共須支付14美元,以彌補E 的全部損失,並分別賠償F和G的一半虧損(按平均分攤責任違約原則,B、E 兩方各付一半);而E則須支付其餘5美元的損失。

此方法確保肇事一方承擔主要責任,同時避免下游各方負擔過重,並鼓勵整條供應鏈上的廠商採取預防措施;與此同時,A、C和D則不受影響。

相關規則可透過智能合約落實,把各項協議以損失樹狀形式儲存在區塊鏈上。簽約各方須預存履約抵押金以應付潛在損失,當發生虧損時,區塊鏈會按一套預設的函式自動計算並分配責任。相反,若一切順利進行,抵押金將獲全數退,交易正式完成。

展望未來

供應鏈並非唯一擁有交織網絡的領域。高教授認為,固定比例規則處理連串損失的能力亦適用於其他行業,例如在貸款違約的情況下自動攤分成本、 保險業處理災後集體索償建築工程出現延誤時分擔罰款等等。

然而,這些規則的運作亦有其局限,因為其成功取決於可靠的數據來源,以及與配套系統的整合。大多數國家智能合約法律框架仍在發展階段各地對區塊鏈的監管亦尚未形成統一標準。

智能合約最適合用於調解較細小的爭議。

高教授分析道: 「複雜且高價值的糾紛一般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因為核實證據及審查合約條款須耗用大量時間及資源。因此,衝突自動調解機制最適合用於處理脈絡清晰、數據主導、爭議空間較小,且自動核實事實的爭端。」

所以,智能合約最適合用於調解較細小的爭議,例如經感測器或追蹤系統核實的貨物延誤、經送貨記錄確認的電子商貿問題,以及透過妥善保存的電子記錄追蹤到的違規或侵犯知識財產權行為。

在人工智能時代,高教授預期科技將不斷提升智能合約的適用性:預測分析技巧可以使智能合約的功能擴大至偵測行為模式並預防爭端、透過自然語言處理用字含糊的條款,而自動化核查機制則可核實數據,得出更精準的結算。

他補充道: 「結合人工智能分析與智能合約,並實時監察營運是否合規,有助提高效率,尤其是在公共服務、電子商貿及保險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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