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大團隊領導能力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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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研究發現,只推崇強大的團隊領導能力而不採取其他措施促進公司內部合作或會適得其反

在商業世界裡,人們視出色的領導能力如至寶,鍥而不捨地追求其背後的秘訣。懂得鼓舞人心的領袖能激勵我們上進,成就一番事業,而若你獲得一位具才幹的部門主管的栽培提拔,相信你往後都會感激他的知遇之恩。

現今盛行的觀念認為,出色的團隊領導能力是提升員工表現,並由此增加企業收益之關鍵。然而,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商學院管理學系系主任兼教授羅勝強參與的一項新研究顯示,人們也許需要重新審視此一觀念 。

該項研究題為《結合領導能力的明與暗:小組領袖的團隊代表性於團隊內及團隊間之效應》,由羅教授,暨南大學教授嚴鳴、副教授梁永奕,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王海波博士,以及香港浸會大學副教授陳苑儀合作進行。他們指出,過往許多研究著重於探討具團隊代表性的小組領袖在團隊內產生的正面作用,卻甚少檢視他們對公司各團隊之間的互動所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

「據我們所知,僅有少數的研究涵蓋到領袖具團隊代表性的利與弊,以及兩者對團隊表現的影響,」羅教授說。「但若然領袖的團隊代表性無可避免會造成一些負面後果,企業在提倡小組領袖須具備團隊代表性時,便應審慎而為。」

具代表性領袖在團隊中贏得較多信任

是次研究利用領導力研究當中社會認同理論的既定模型,假定較具團隊代表性的部門主管所帶領的團隊會有較佳表現,因為成員更願意追隨及信任這類領袖。因此,領袖的團隊代表性在團隊內產生正面作用。

但研究人員提出,領袖的團隊代表性或同時帶來負面的影響 — 群際公民行為(Intergroup citizenship behaviour),亦即一個團隊的成員與企業內其他團隊的聯繫,因受到「群組認同感」及「領袖相對權力」的影響而有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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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較具團隊代表性的部門主管所帶領的團隊會有較佳表現,因為成員更願意追隨及信任這類領袖。

羅教授指出: 「領袖的團隊表代性會令團隊成員產生『我們這一組比其他組更勝一籌』的社會認同感,從而影響團隊內及團隊之間互動的結果。我們認為,領袖相對權力的因素強化了那些影響。」

研究人員設計了一個模型,審視領袖團隊代表性、群組認同感、領袖相對權力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它們如何影響著僱員在團隊內和團隊之間的行為。

為測試這一模型,研究人員對中國廣東省五家電器及紡織企業的僱員進行了調查。他們向這些企業的客戶服務及銷售部門內,共527名團隊成員及126名團隊領袖發出兩份問卷。兩份問卷之間相隔一個月,成員的回覆率為70%,領袖的回覆率為81%。

在第一份問卷中,團隊成員及領袖除了填寫個人資料外,須分別就團隊成員對主管的看法,及主管認為自己在公司內部的相對權力作答。在第二部分的調查中,團隊成員被要求評價他們的團隊,而領袖則被要求評估團隊的整體表現以及他們與公司其他團隊的合作情況。

在調查問卷中,受訪者被要求以 1至5 分或1至7分的等級,對問卷中列舉的各種陳述作出評分,例如團隊成員須就「我的團隊領袖能代表我們工作團隊的特質」給予分數、領袖們則要評估「相比公司其他團隊領袖,我認為我擁有很大控制權」。

團隊內部 VS. 團隊之間

研究人員對調查結果進行的統計分析印證了他們提出的假設,證明領袖的團隊代表性與團隊成員的群組認同感呈正相關。成員的群組認同感有利於團隊表現,但亦會削弱群際公民行為。這一正一負的效果在領袖相對權力的影響下,同樣地得到強化。

研究人員總結指出,領袖的團隊代表性一方面可導致其成員作出不利團隊之間互動的行為反應;另一方面,亦能在團隊內產生有利的結果,例如提升團隊表現。羅教授表示:「若然較強的領袖團隊代表性會對各團隊之間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企業及領袖便須小心運用這種特質。」

是次研究在商業領導能力的範疇內提出新穎的切入點,著眼於團隊成員對其團隊的認同感,而非他們對團隊領袖及團隊表現的個人觀點,豐富了社會認同理論的經驗知識。

然而,研究人員強調,具相當團隊代表性的小組領袖可能對公司內各團隊之間的合作造成損害,進而影響公司的整體業績 — 這是本次研究對企業領袖非常重要的啟示。

因時制宜

「人們應該注意,領袖的團隊代表性在群體內產生的正面效應與在群體外引起的負面效應之間存在取捨,」羅教授道。「小組領袖們須在團隊的日常管理中,通過正面看待與其他團隊的關係並鼓勵合作,抵消負面效應。」

對於高級管理層而言,是次研究亦帶出了在組織層面上的重要教訓。團隊間的良好互動是現代企業成功之關鍵,因為企業在研發產品及制定流程時,都須依賴各部門及團隊之間的合作。

羅教授提出:「企業在賦予特定團隊權力時應小心謹慎,以盡量減少領袖的團隊代表性對團隊間合作的負面影響。其中一個解決辦法,是採用扁平化組織結構(flat organisation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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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員認為,小組領袖們須在團隊的日常管理中,通過正面看待與其他團隊的關係並鼓勵合作,抵消負面效應。

他解釋道,為通過合作來實現目標,在扁平化結構中工作的團隊擁有同等的責任,以及在組織內獲得人力資源、資金與訊息的平等權力。

羅教授表示:「通過強調組織內各團隊的功能互補性,一個扁平化、具協作性的結構着重團隊在不同領域各展所長,而非以同一標準進行比較。」

「但當一個團隊被安排單獨負責某項任務時,為幫助團隊領袖激勵團員進一步提升表現,該團隊的重要地位可被強調而不會產生負面影響。我們的框架可以幫助管理層按各種不同的團隊工作情況,調整處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