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文化是否催生了家族企业?

中大研究发现,出生在集体主义文化中的公司创始人可能会雇用更多的家庭成员作为管理人员、在家族中保留更多的公司控制权,并与更多的家庭成员分享公司所有权

自30多年前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推行的经济改革和开放以来,家族企业已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柱。根据专业服务公司安永的数据,在中国,家族企业贡献了约60%的国內生產总值,雇用了80%的劳动力。是什么让这些家族企业如此活跃?它们在什么条件下会更兴旺?最近在中国进行的一项研究正是带着这些问题,考察了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影响,并发现本质较偏向集体主义的社会能促进家族企业的形成以及其随后的盛行。

题为《集体主义文化和家族企业之兴起》的研究试图探讨中国社会的集体主义思维如何影响企业第一代创始人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将公司的所有权分散给家族成员,并雇用他们担任经理和高管职位。一般来说,集体主义文化非常强调团体的成就,而决策往往是以团体最大利益为依归。另一方面,个人主义文化则注重个人目标和利益。这项研究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商学院会计学院及金融学系联席教授范博宏、武汉大学博士顾乾坤及昆士兰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俞欣博士合作进行。


 

研究人员通过对2004年至2016年在中国上市的1,103家民营企业的资料进行梳理,把公司创始人的出生地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股权,以及在组织内担任管理职务的家庭成员数量进行了比较。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来自更强的集体主义文化背景的公司创始人倾向于聘用更多的家庭成员作为管理人员、在家庭中持有更多的公司股权,并且可能与更多的家庭成员分享控制权。

研究人员利用了所谓的文化“稻米理论”,得出这一结论。范教授说:“众所周知,中国拥有根深蒂固的集体主义文化。但更有趣的是,家庭的‘紧密’程度实际上取决于他们吃什么。”

“稻米”文化

自古以来在中国,北方人种植小麦,南方人耕种水稻。水稻种植需要协调灌溉和农民共同劳动,这可能导致水稻种植地区形成了更加相互依存的文化。然而,在小麦种植区不需要这样的耕作安排,因此,有理论指出,与稻农相比,小麦农民更具个人主义。研究还表明,水稻和小麦种植之间的文化差异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社区,以至影响到其他在这些地区出生和成长的人。

研究所使用的样本包括中国31个省份的民营企业,其中一半以上位于属于水稻种植区的广东、浙江和江苏。巧合的是,样本中的大多数创始人也出生在这三个省份。

稻米种植需要协调灌溉和农民之间合作劳动,这可能使种植稻米的地区形成更加相互依存的文化。

结果显示,来自水稻种植区的创始人比来自小麦种植区的创始人让更多家庭成员参与企业管理或持有股权,比例上高出16.24%。受稻米文化影响的公司创办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通过直接持股或家族拥有)亦平均高出10.38%,而分散在家族成员的股分比例则高出11.58%。此外,水稻文化影响力增加一个标准差,与家族所有权增加5.32%和家族内部所有权集中度下降5.93%有关。

范教授表示:“人们说,一起玩乐的家庭不会散。集体主义精神对创办人的影响越大,他们就越有可能与更多的家族成员分享公司的所有权。我们认为,在一个集体主义的社会中,家庭指导有助于作为组织内部治理的有效力量。”

家族管治

范教授解释说,在集体主义文化中,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价值观由家庭成员学习和分享,并通过家庭互动进一步得以加强。公司创始人的家族在参与业务的过程中,有可能成为公司治理的一股力量,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独特而密切的关系可以为公司提供纪律、改善信息和知识的共享,减少沟通和监督行为所需的努力。

因此,研究人员认为,与非家族经营的公司相比,由家族管理的公司可以从较低的治理成本中获益,同样的道理,在那些受集体主义文化影响的地区,企业的治理成本亦会比那些受个人主义文化影响的地区为低。

研究发现,集体主义对创办人的影响越大,他们就越有可能与更多的家族成员分享公司的拥有权。

范教授指出:“由于较高的家族所有权和管理水平与较低的治理成本有关,所以出生在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创始人合理地会让他们的家庭成员有更多的参与,”他补充說,影响最大的是创始人的出生地文化,而不是他们通常工作或居住地的文化。

另一方面,研究人员也考虑到,同样深深扎根于中国文化的儒家价值观可能在家族企业的形成中发挥着作用。事实上,水稻种植区通常也深受儒家文化影响。例如,山东省作为孔子的故乡便是以大米而闻名。范教授和他的合著者们也考虑到这种可能性,但在进行了几轮补充测试后,他们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支持儒家价值观在家族企业形成中的作用。

企业特征

根据这项研究,从事传统制造业和贸易的公司,如金属材料、木材和家具,以及批发,有最多家庭成员参与管理或持股 。而在机械行业和信息技术产业,如果企业深受集体主义文化影响,其始创家族成员的参与明显比来自个人主义文化的企业要多。范教授说,这可能表示集体主义文化对公司治理成本和收益的影响或因行业而异。

规模较大的公司也更有可能拥有较多的创始家族成员和家族股东。然而,教育水平较高的创始人和那些拥有更多影响力的公司則不太可能让家族成员参与其业务运营,但他们更愿意与家族成员分享所有权。

由于目前的研究已确立了集体主义文化与家族企业的成立之间存在强大关联,范教授和他的合著者预计未来的研究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包括文化在管理其他持股人关系方面的作用。

范教授补充说:“来自集体主义文化背景的创始人在对他们的管理人员作出报酬时是否不太强调金钱奖励?而个人主义的企业家则倾向给于员工更多与市场一致的激励性报酬?或者,当面临不确定因素时,前者会更加保守,而后者则更愿意冒险?这些问题都值得在未来进行探讨。”